天津:小微企业及亏损企业可降低或缓缴公积金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六项服务措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支持创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护幼、助困”的原则,新设立企业在创业期前三年及小微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亏损的,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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